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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成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保健按摩专业委员会的通知

有关单位及专家所在单位:

    保健按摩师是技能操作考评技术方法比较特殊、评分难度较大的职业。为了加强这一领域的工作研究与实践,经研究,决定成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保健按摩专业委员会。其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如下:

一、机构设置

    保健按摩专业委员会(以下简称委员会)是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下属的专家性工作机构。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,副主任委员3-5人,委员若干人(见附件)。
    主任委员全面负责委员会的工作。委员会下设秘书处,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,副秘书长若干人。秘书长负责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。秘书处办公室设在北京市成人按摩职业技能培训学校。

二、主要职责
    (一) 制定、修订保健按摩师国家职业标准和编制培训教材;

    (二) 开展保健按摩师考评技术、方法的研究与实验;

    (三) 提供保健按摩师鉴定考评技术指导、咨询和服务;

    (四) 研究开发保健按摩师命题技术和国家题库:

    (五) 承担保健按摩师的师资培训工作;

    (六) 开展学术理论研究和交流、宣传活动,出版保健按摩理论性刊物;

    (七) 协助政府有关部门,为保健按摩市场提供技术指导、咨询等服务;

    (八) 承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    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
    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
发表日期:2006年11月8日 - 作者:karen Liu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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